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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政府批复同意织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(2016—2030年)

2017-12-19 16:39 | 作者: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| 来源: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| 阅读:次 |

织金古城一角。

 

 
 
 
 

  经研究,省政府近日批复,原则同意《织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(2016—2030年)》(以下简称《保护规划》)。批复主要内容如下:

 

织金古城新貌效果图。

 

  ——同意《保护规划》确定的保护范围。历史城区范围为北起玉屏街,南至龙泉寺及三中一线,东至东山鱼山山体东侧,西至西环路,面积为106.7公顷。划定贯城河、新华路2个历史文化街区,贯城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9.18公顷,其中核心保护范围1.21公顷;新华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7.49公顷,其中核心保护范围0.89公顷。划定新华西路、织金街、双潭对镜3个历史地段,保护范围分别为3.23公顷、3.11公顷、8.57公顷。

织金古城新貌效果图。

 

  ——同意《保护规划》确定的保护内容和保护控制措施。重点保护贯城河河道及相关水域、井泉,体现织金历史城区“一水贯城、河纳百泉”的自然格局。切实保护城门遗址、传统街巷尺度,充分展现历史城区平面轮廓。保护承载水西彝族文化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,加大对历史城区内新建、改建建筑的体量、高度及风貌的保护管控,同时保护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织金古城新貌效果图。

 

  ——提升历史城区的文化传承、旅游休闲、特色商业等功能。加强历史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防灾体系,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,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。

织金古城新貌效果图。

 

  ——严格实施《保护规划》。《保护规划》是织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和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,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《保护规划》要求,未经审批机关同意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。毕节市人民政府和织金县人民政府要完善地方管理办法,加大保护资金投入,认真组织实施《保护规划》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文化厅要加强对《保护规划》实施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
织金古城新貌效果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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